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修,维护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晋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晋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jcszjjbgs@163.com
2.通信地址:晋城市泽州路422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048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
附件:晋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晋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024年7月4日
(主动公开)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