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第一批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我局持续深化物业服务行业整治,严厉整治物业服务各类违规乱象,现集中公布全市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案例一 城区晋城市东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上浮停车收费标准
晋城市东泽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紫东国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存在擅自上浮停车收费标准的违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法规,2026年2月,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5元、罚款347元,合计罚没552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泽州县晋城市天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同未备案、未公示物业相关信息
晋城市天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泽州县晋凤壹号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存在物业服务合同未向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物业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上述条例,2026年3月,泽州县住建局已将该企业违法线索移交泽州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队,后续将依法立案处置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案例三 泽州县高平市好管家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合同未备案、未公示物业相关信息
高平市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为泽州县巴公镇锦绣巴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存在物业服务合同未向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相关物业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上述条例,2026年4月,泽州县住建局已将该企业违法线索移交泽州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队,后续将依法开展立案查处及督促整改工作。
案例四 阳城县晋城市华鼎泰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晋城市华鼎泰实业有限公司在为阳城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3层西侧室内消火栓停用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依据上述法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2026年3月,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阳城县岳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消防未验收、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阳城县岳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东岳新城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小区交付时未开展消防验收,小区烟感报警器未投入使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上述法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2026年5月阳城县住建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阳城县荣宝商贸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故障失效
阳城县荣宝商贸有限公司在为坪头社区商品住宅楼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小区17层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失效,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上述法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2025年6月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96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沁水县御景物业有限公司等五家物业企业未落实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要求
沁水县御景物业有限公司、山西绿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沁水县腾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沁水县梅湾物业有限公司、沁水县辉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各自服务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过程中,经核查,未严格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相关管理要求,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条例规定,2026年5月,沁水县公安局对以上5家物业服务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行政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处置结果通报住建部门。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