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建安委发〔2015〕2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晋市安委发〔2015〕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委会 2015年5月8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刘润民市长指示,决定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四责”活动(知责、履责、尽责、问责)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晋市发〔2014〕5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晋市政发〔2014〕4号)和《晋城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晋市安委发〔2015〕9号)为重点,以问责追究为抓手,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弊革风清、富民强市创造平稳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大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认真贯彻执行并汇编成册。并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悬挂于醒目位置,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健全职工教育培训档案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齐配足并经考核合格,特殊工种人员配齐配足并持证上岗。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4.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培训、演练、修订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并实施台帐化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6.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法依规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安全生产责任险,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资料齐全完整有效。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要求,以正式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督促检查、行政问责、区域联动、安全投入督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评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责任制,按执法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督查检查常态化。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要带队开展不少于1次的督查检查。 4.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评价、统计、考核、整改和销号的全过程管理。 5.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并实施台帐化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市局安委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徐双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原保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申学勤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苏德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王 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新会 原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五、活动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范围覆盖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局属及有关单位。 六、活动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9日前)。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局属有关单位要制定重点突出、任务具体、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19日前报市局安委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动,将活动内容、工作要求及活动目标传达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2月底)。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局属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要对照活动内容逐条逐项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的进行落实。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至2016年1月)。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分二个层次: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局属有关单位自行考核验收;二是市局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局属有关单位要逐一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针对活动内容要求,组织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并亲自带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取得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加大督查检查。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将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晋市政发〔2014〕12号附件3《晋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内容落实和责任落实。各单位也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坚决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并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追责。市局活动领导小组将按照晋城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市局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逐一考核验收。考核结束后,要对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或频繁发生事故的县(市、区)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情况的考核,在依法实施严查重处的基础上,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的企业第一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追究。 (四)加强协调指导。考核总结阶段,各单位要形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情况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以及工作建议等逐一说明,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安委办。同时,要将活动总结及考核追责情况于2016年1月底前报市局安委办。 电话传真:2229239(传真) 电子邮箱:2449079614@qq.com
附件:晋城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考核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