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房产科 时间:2025/01/21


晋市建房函〔2025〕3号

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规范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服务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函〔2024〕9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效率,营造良好的中介服务环境,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及时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对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定期通过门户网站或电视媒体等公开渠道向社会公示,宣传引导消费者择优选用。

三是加强监管:各县(市)要依据房地产中介监管的相关法规政策,持续完善执法检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投诉以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房地产市场秩序。

联系电话:0356-2229236

邮箱:jcszjjfck@126.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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