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建函〔2023〕16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对骨干企业加分标准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管理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条件及量化标准(修订)》的通知(晋建市字〔2022〕144号)文件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按照《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晋建市字〔2017〕83号)文评标办法,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企业资信部分计分认定标准为:
获得山西省十强骨干企业、优秀骨干企业按2分予以计取,获得省骨干、中小型骨干按1分予以计取。
2023年2月27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