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一期)
来源:晋城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时间:2026/04/09

为切实增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现将1起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某县城老旧管网更新提升改造工程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2025年5月,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质疑,某县住建局责令暂停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经查,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李某另有其他在建工程,不符合中标条件,造成废标。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025年6月,某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某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情形和处罚标准,裁定中标单位中标无效,并对中标单位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六以下的罚款,罚款31179元;对企业投标事宜直接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各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六以下的罚款,共计罚款31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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