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推进全市住建系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建筑管理科 时间:2021/05/21



晋市建字〔202196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推进全市住建系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

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19﹞16号),进一步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变,推动全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完成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牵头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局党组提出的“七个三”工作思路和“2361”工作措施要求,紧紧抓住能源革命综合试点的战略机遇聚焦转型出雏型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加快绿色建筑发展为抓手,紧紧围绕能源革命、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三项重点工作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绿色建筑全面发展

2021年,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二)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

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实现水平构件全覆盖,装配率不低于30%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021年起,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至少达到基本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绿色建筑专篇,对绿色建筑等级进行自评。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二)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全市出让“标准地”内新建民用建筑,应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要会同当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山西省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快编制本地区的《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专项规划》,把各指标合理落实到各类地块和建筑中,针对建成地块、在建地块、拟建地块提出不同的指标要求,明确公益性公共建筑、商场、宾馆等商业公共建筑,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不同项目类型绿色建筑的星级要求请各县(市、区)于9月1日前,将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专项规划》报送市住建局。

(三)装配式建筑水平构件全覆盖

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断提高达到18%,实现水平构件全覆盖,装配率不低于30%。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及桥梁、综合管廊、工业厂房等项目和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及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公共建筑应以装配式钢结构为主,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重点发展叠合楼板、楼梯板、阳台、内隔墙等水平和竖向非承重构件,稳步推进竖向承重构件。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推进路径。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协调,在规划条件和项目方案评审等环节提出项目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应用等建设要求和建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对要求执行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等情况进行承诺。

(二)强化过程监管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承诺事项。工程开工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等执行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三)严格周报制度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周上报住建系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要聚焦重点,精准报送,重在措施、办法、效果,重在问题、对策、建议。信息报送要简洁明快、快报快发,说明要点即可,宜图则图、宜表则表。每周五上午十二点前邮箱报送本地区住建系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本周进展情况。

(四)加强目标考核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对照工作目标,列出“三个清单”即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于6月1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住建系统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月进行月度考评通报。月度考评中,连续3月排名垫底的县(市、区),约谈部门分管领导。

人:连宇辉

联系电话:2229390        

   箱:285983998@qq.com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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