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晋城市叁级资质施工企业动态考核评价结论(第二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业等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市建建字〔2014〕234号)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我局将2014年参加动态考核的叁级资质施工企业的申述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公布第二批考核评价结论(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建筑业企业根据通知及时收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于8月10日前来我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动态考核评价结论待定的企业,限期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整改期内,企业应将整改材料通过初审受理部门上报我局建管科,核定动态考核评价结论。 附件:2014年晋城市叁级资质施工企业考核评价结论(第二批).xls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6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