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4次亲临山西省考察调研,为山西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切实担负起历史文化资源大省责任担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坚守保护底线、统筹保护发展,扎实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笃行致远、惟实励新,取得积极进展。
守底线促进文化遗产应保尽保
完善保护名录。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多次开展摸底调查,锁定潜在名城、街区和历史地段所在市县,基本完成历史建筑普查确认工作,累计完成3500个村落摸底工作。目前,形成了包括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平遥古城为世界文化遗产)、6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0个历史文化街区、1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96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10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19个中国传统村落、2080处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名录。
强化法规保障。颁布实施《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修订、颁布太原、大同、平遥、代县等名城保护条例,出台30余部地方保护规章、管理办法等,构建省、市、县三级法规体系,强化保护法治约束,夯实保护法治根基。
健全规划体系。深化省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制定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编制标准,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案,完善分级分类保护规划体系。健全保护规划审批制度,明确保护要素,严把管控要求,构建保护工作基础依据,避免建设性破坏。
加强保护监管。健全保护评估制度,拓展保护评估范围,实现国家、省级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评估全覆盖,累计完成4轮57次省级评估,搭建“1报告+1图表+1清单”评估成果框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督促做好整改;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评估,全面摸清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专项自查、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检查监督制度,立项建设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行为。
惠民生 改善遗产地人居环境
改善居住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分批逐年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支持一批民居类历史建筑抢救性修缮,改善遗产地人居环境,留住“原住民”。指导市、县积极推进传统民居修缮,探索形成平遥古城“政府主导+居民自助”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模式,实现政府、社会、居民共赢,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项目奖”。
补齐设施短板。平遥县、祁县、代县、晋中市太谷区等地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补齐古城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热力、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完善非遗展示馆、小型博物馆、图书室、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村危房改造,出台《山西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一批典型示范项目。
提升风貌品质。平遥县、祁县、太原市等采用“微更新”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结合历史街巷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小微绿地建设等,实施老城区、老街区综合整治工程,拆除违法建设、整治改造不协调建(构)筑物,改善古城环境品质,彰显特色风貌,展现文化自信。一批传统村落结合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持续改善环境,形成晋美村庄风貌。
促融合 推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促进融入现代生活。坚持以用促保,开展省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形成平遥冀家大院、太原宽银幕电影院、太谷南街南十三茶社等一批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其中原柴油机厂活化为电影宫的案例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优秀奖,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在有效利用中实现永续传承。
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的重要指示,推进长城、黄河、太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平遥等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支持太原名城实施钟楼街片区提质改造工程,通过赋予新空间、引入新业态,将钟楼街片区打造成为城市会客厅和太原府城新名片,该片区入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促进了文旅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