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公示:晋城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
来源:城建科 时间:2025/09/09

项目名称:晋城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

为系统化统筹抓好“内涝治理、防洪安全、海绵城市等工作,构建完善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城市韧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晋城合为规划设计集团编制了《晋城市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于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并书面反馈至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

公示时间: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0356-2229232

公示方式: 1、微信公众号“善美晋城”

  2、官方网站“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jcgov.gov.cn/)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约109平方公里;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南村镇、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空间,总用地规模约37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5-2027年,远期为2028-2035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27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规划至2035年,基本构建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可靠、管理智慧、系统韧性的现代化排水防涝体系,科学指导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体系的建设,提升城市韧性和防灾减灾能力。

四、规划标准

源头径流控制标准: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9.4mm;规划期末,中心城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雨水管渠规划设计标准:一般地区2年一遇,重要地区3年一遇,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10年一遇。

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30年一遇。

五、排水防涝体系

构建“源-蓄-排-泄-管”的排水防涝体系。

“源”——注重流域层面和社区层面源头径流管控,落实海绵城市理念,衔接《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径流控制容积指标,落实源头减排设施。

“蓄”——通过设置雨水调蓄设施,削减雨水径流,降低下游雨水管渠及河道的排涝压力。

“排”——对接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工作,通过科学划定排水分区、管网能力提升、合理雨污分流改造、竖向控制等措施相结合,提升雨水管网排水能力。

“泄”——强化城市防洪和排涝系统的衔接,通过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恢复超标径流行泄通道、打通入河“最后100米”,实现高水高排,超标径流快速汇入受纳水体,保障城市排涝能力。

“管”——进行精细化管控,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运维管控水平。

六、管理措施

在抵御所有可能发生的超标准的或特大的洪涝灾害时,在建立可靠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基础上,须进一步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包括责任落实机制、研判预警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排查管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舆论引导机制、要素保障机制以及督导考核问责机制。

七、保障措施

从规划落实、资金筹措及多项配套措施推进防洪排涝工作。规划上落实海绵城市指标,衔接各类规划,严控设施用地与建设。资金上通过财政预算、市场融资等形成稳定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城市排水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注重非汛期排水设施的巡查、清淤、维修、养护,因地制宜地制订、出台有关城市雨洪资源利用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建设。


注:公示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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