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在对广大用户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有些燃气用户已歇业,却未到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办理燃气停用手续;有的用户未到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办理过户、变更用气人等手续,就私自转让他人使用燃气设施。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给中心燃气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隐患。
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当即对这些用户进行了停气处理,并对用户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督促用户尽快办理变更手续,重新签订《供用气合同》,手续完善后,方可通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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