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市燃气管理处安全工作简报(11月17日-24日)
来源:市燃气管理处 时间:2017/11/28

     在11月17日—24日开展的安全检查中,市燃气管理处共检查燃气经营企业18家(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除外),其中管道企业2家、加气站12家、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点4家,发现一般隐患和问题24项,主要问题有:管道企业存在燃气架空管道上缠有电线;加气站存在燃气泄漏报警器不能正常使用,加气机未按期检定,未按照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培训;供气站点存在站内厨房设置不符合要求,在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瓶库钢瓶存放过多,入户巡检无记录等。检查人员已责令相关企业立即限期整改。抽查市区液化气单位用户8家,发现隐患6条,主要问题有:灶前软管超长使用、存在“三通”连接、软管穿墙未加装套管、未建立安全用气制度等,已责令供气单位监督用户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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