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提升我市整体物业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晋城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红黑榜”发布制度》等相关规定,各县(市、区)结合4月份重点工作及日常检查情况,确定2025年第三批“红黑榜”物业服务企业。
红榜
黑榜
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实行按月动态公布,对一年内累计3次名列“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市、区)将重新核定其物业服务等级,适时启动退出程序。对一年内累计3次进入“红榜”名单,以及由“黑榜”调整为“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各县(市、区)要及时宣传表扬,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希望红榜物业服务企业再接再厉、保持先进,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补齐短板、对标提升。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