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房〔2024〕82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物业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并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方案.doc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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