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燃气发展中心恭祝全市人民国庆、中秋快乐!提醒广大燃气用户:
1.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使用年限为8年,到期应及时更换。
2.燃气器具在使用时,应保持通风,并有专人监护。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灶具开关和阀门,做到“人离,火熄,阀关严”。
3.使用合格的用气设备,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符合安全规定的灶具连接管和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
4.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内储存、使用瓶装燃气。
5.餐饮经营等用户应当安装强排风装置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
应急处置措施
闻到异味或发现燃气泄漏时,按以下步骤操作:
1.立即关闭气源总阀门;
2.迅速打开门窗通风;
3.严禁明火,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在现场接打电话;
4.到室外安全场所拨打燃气经营企业抢险维修电话。
燃气紧急报警电话: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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