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保障体系,推动城市和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保障体系。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提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构建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长效推动机制,将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任务上升为法规制度;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争取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支持,探索资源型地区绿色低碳转型的新路径。
推动城市和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聚焦城市更新九大工程、九项任务等重点工作,制定印发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指导试点市、县立足于探索建立健全城市更新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衔接机制等5个方面,明确试点方向、做好规划编制、谋划重大项目,积极探索城市更新路径和模式;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研究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理念要求和落实措施,制定《山西省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可形成闭环的工作机制。
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大力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开展“建链、延链、补链、强链”行动,推动产业链整体质效提升;推广太阳能应用,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全部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动地热能建筑应用,要求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建设的新立项公共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多能互补的形式;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试点,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健全管控长效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从省级层面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作为城市建设的标配,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通过开展“小微绿地”“口袋公园”建设行动等,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4.09.23 周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