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关于咨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
来信日期:2026年4月14日
内 容:1、在加装电梯项目中,向街道办或者社区提出异议的形式有哪些?口头、电话、书面是不是都可以?2、有异议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不可以进行施工?3、按照《既有住宅维护和改造通用规范》的规定,没有对原建筑结构进行抗震、地勘等内容进行检测鉴定而出具的安全鉴定报告是否有效?
回复时间:2026年4月17日
您好,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答复如下:
一、在加装电梯项目中,向街道办或社区提出异议的形式是口头、电话、书面都可以,最好形成书面材料。
二、有异议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需要向街道办或社区提出异议,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晋市政办[2021]32号)文件要求,如存在异议情形,由所在社区或街道负责组织协调达成共识。
如社区或街道未组织协调达成共识,则不可以施工。
三、申请人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拟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楼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出具专业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四、关于抗震检测鉴定标准如下:
1、设计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24年版)中的3.1.2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的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其条文说明明确,6度设防时,除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其抗震设计可仅进行抗震措施的设计而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晋城市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加装电梯的住宅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1990年以后建造的住宅楼,设计上已考虑抗震构造要求。
2、加装电梯检测目的
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对该住宅楼加装电梯前的主体结构现状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加装电梯属于局部改造,并未对设防烈度进行提高,也并不是受灾或事故后的建筑,整体抗震能力未受影响。
3、加装电梯检测市场现状
晋城市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加装电梯的住宅楼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整体建筑目前暂未进行抗震检测。
五、关于加装电梯需做地勘检测鉴定,地勘报告已于房屋修建前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