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关于陵川公路段违建宅基地的问题
来信日期:2023年8月9日
内 容:陵川公路段于2000年在没有办理任何基建手续情况下就将位于县城西溪巷中段四栋家属楼拆除改建庭院式独家院,因违建部分宅基地闲置至今。总占地面积近2000余平米,其中闲置面积近400平米(两套独家院宅基地)。因我与该违建宅基地所处为上下邻居,有3米多高墙,我在下,与我形成“十字头”建筑,二十余年来从排污水、采光等诸方面给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致本人房屋严重贬值,望给予解决违法建筑问题。
回复时间:2023年8月10日
您好,关于陵川公路段违建宅基地的问题,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建议您咨询属地政府,由陵川县城市管理部门办理。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