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
(2)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从业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