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1/20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准确公开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422号建设大厦613室,电话0356-2229223,电子邮箱:jcsz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晋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信息门户共发布各类信息2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信息118条,通知公告99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1条,重点领域条,省定民生实事进展情况4条,市定民生实事进展情况12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四大领域工作情况33条,基建拆迁类信息16条,法治政府和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我局及时将单位职责、房地产行业提示类公告、建筑业监管类信息、质量安全类信息、重点工程建设进度、财务预决算等情况在局门户网站、晋城在线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开,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推进。

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和咨询电话等申请渠道畅通,规范准确给予答复意见和救济渠道,按时出具送达答复告知书,保证答复内容的完备性。2021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单位收到申请总数为2件;本单位答复数为2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明确职责、程序和时限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运营和管理,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规范运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丰富政府信息平台更新栏目。重点围绕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管理、安全生产、住宅与房地产等领域政策出台和行业动态,设置5大行业更新栏目,同时继续在晋城在线网站开展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危房改造等四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我局对所涉及到的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将本单位政务信息平台打造成群众网上办事大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在线办事能力,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腿办事新模式。

监督保障方面方面

我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印发规范信息发布的通知,明确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要把握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加强市住建局宣传和沟通工作;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对此,我局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的方法,不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业务培训,增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按要求更新各个栏目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及时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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