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建函字〔2021〕116号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审查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建设部,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1〕168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市155家建筑施工企业动态考核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意见为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交市住建局建管科511室盖章,盖章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4日。
二、审查意见存在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证申请表,将补证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附资料目录和页码、审查意见、一式一份、加盖印章)提供所有原件,2022年1月10日前将上述装订材料与补证资料原件交市住建局建管科511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企业放弃申述。
附件1:202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补证申请表.docx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