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建函字﹝2020〕186号
晋城市建筑装饰协会:
你协会在市委召开的全市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希望我协会近几年开展的晋城市建筑装饰工程奖评选活动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支持”的建议,市委、市政府责成我局受理后,我局指定专人查阅政策依据,认真调查研究,并及时与你协会沟通对接,经2020年11月2日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同意你协会在全市组织开展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两年以上)、优秀企业奖、优秀项目经理奖等评选活动,评选结果可通过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依据《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附1综合评估法,四、投标人资信(一)评审因素和分值构成,1、投标人良好记录,有质量和安全方面良好评价的市级加1分;近两年有管理方面良好评价的市级加0.5分;2、项目经理良好记录,近2年良好个人方面评价的市级加0.5分。
请你协会遵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完善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严把评选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报备评选结果,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