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质函字〔2020〕183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有关单位、各施工及监理企业:
根据《晋城市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惩戒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依据市城市管理局报送的处罚信息及相关资料,经研究决定,对河南润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企业、郭永超等16个项目经理;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监理企业、张艳振等16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通报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对上述企业和人员信用评价得分按规定进行扣减,重新核定信用等级,并纳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双随机”重点检查对象。
附件: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人员及项目统计表.doc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2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