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下达2021年用水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城市节约用水中心 时间:2020/12/02

晋市建城函字〔2020〕172号

各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用水计划下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水单位指规划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水源公共供水;

二、下达计划为月用水300吨及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

三、根据国家及本省用水定额,参照单位历年的用水量及节水潜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各用水单位用水计划;

、请各用水单位自行通过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zjj.jcgov.gov.cn/)官方微信公众号(善美晋城核对本单位用水计划。如有疑义,请在15日内晋城市城市节约用水中心核实。

地    址:  晋城市文昌西街1256号  

联系电话: 2085217-8208

附    件:  晋城市2020年用水计划.xlsx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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