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质函〔2020〕93号
城区、泽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市建筑安全事务中心、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学校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按照《晋城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020年度晋城市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我局《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责任分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活动,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学校及周边的卫生、安全状况,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市区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建筑施工工地、市政公用设施
三、排查整治时间
2020年6月20日前
四、重点内容
(一)围挡
围挡采用瓦灰色定型化的金属板材,设置金属立柱,底端设置防溢座;围挡要稳固牢靠完整、清洁,防止倒塌;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围挡外侧面必须有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二)封闭管理
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要落实门禁系统、人脸识别、打卡等制度,除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工地。
(三)降尘措施
施工工地现场应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路面铣刨、石材切割要喷淋抑尘,防止污染学校,影响师生健康。
(四)噪声
在学校周边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对强噪声设备要错时施工,早上6时至晚上9时不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五)环境卫生
围挡外卫生要有专人清扫和全天保洁,不得出现卫生死角,不得影响师生上学环境,确保场内场外整治干净。
(六)市政公用设施
学校周边道路、排水井盖和道路两侧路灯以及校园人行天桥等公共设施要定期检查和维修,要建立台账,确保设施安全运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排查整治。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对学校周边集中开展排查,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全省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建立检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跟踪落实情况,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治理情况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阶段性总结以及工作中照片等印证资料要及时报送市局质量安全管理科。
联 系 人: 白 露
联系电话:0356-2229260
邮 箱:zjjzlaqk@163.com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