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随着当前城市道路等级标准不断提高,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造成市政工程施工、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大幅上涨,现行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市政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2018年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工程定额标准》(晋建标字[2018]10号)和《费用定额》规定,结合我市周边其它城市及目前市场价格实际,我委认真测算,经研究,现下达调整后的晋城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接文后,你局应及时就新的收费标准向掘路申请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道路挖掘修复费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下载.xls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晋城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