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市建质字〔2018〕13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2017年12月1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及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的通知》(晋市建质〔2017〕238号)并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及各有关单位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建立台账,加快平台建设速度,截止目前,全市县级平台均已建立并与市级平台实现了在线联网,已有100个在建建筑工程工地分别与市、县平台对接联网,其中: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23个、城区住建局33个、泽州县住建局21个、开发区环保建设部13个、高平市4个、阳城县住建局1个、陵川县住建局5个。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工作和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监控平台监督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安装进度。从目前统计看,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测监控系统还存在不小差距,如阳城县、沁水县安装率太低。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一定要严格按照晋市建质〔2017〕238号通知要求,务必严格督促符合规定条件的施工工地尽快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并在线联网。
二、严格执行规定。2018年所有新建项目及今后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晋城市扬尘油烟管控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市扬尘办字〔2018〕1号)要求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各单位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一经督查发现问题,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三、加强平台管理。市县两级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平台要加强监督使用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人员必须保障到位,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使用平台技术,确保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四、充分发挥作用。施工扬尘视频监测监控平台监管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实时在线监督检查中发现工地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将实时画面打印,由平台管理负责人签字移送具体监督机构限期整改,并建立登记制度,整改结果及时汇总,建立台账管理,每月底要将监督情况向市住建局汇总上报。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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