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质量安全科 时间:2018/08/14

晋市建安办字201821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委办

2018年8月8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集中开展“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安委发〔2018〕42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和供水、供气、供热、污水等市政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从8月10日至11月20日,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和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8月10日至11月10日。

整治范围:全市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

三、责任分工和整治内容

(一)专项整治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局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属地”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措施要求,做好“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内容

1、《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晋市政发〔2018〕4号),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和城市安全发展意见,以及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市建质字[2018]56号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挂牌进展及台账建立情况,千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展情况,2017年-2018年度事故查处情况。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攻坚年活动进展情况。

4、2018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第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及辖区、行业领域或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开展情况。

5、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开展、整改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和依法立案查处处罚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清单、重大隐患及问题领导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黑名单”清单建立情况。

6、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建立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清单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

7、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年度职业病因素定期检测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结果书面告知情况,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劳动者职业健康培训情况。

8、“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不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维检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产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10)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9、“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10、“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5)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三)重点整治内容

1、建筑施工

1)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对危大工程未进行专项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行为进行整治;(3)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对危大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控措施、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市政运营

城市供水、供热、排水防涝、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在建工程、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运营管理情况。包括: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建立情况;重点设施、环节、部位的巡查、检修、维护等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市政在建工程中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检测,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设备储备情况,应急值班制度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操作及培训教育情况,行业安全宣传情况。

3、城镇燃气

1)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燃气安全运营情况;(3)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燃气应急处置能力情况;(5)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

四、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为期3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0日-8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逐级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8月20日前要将“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局安委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8月21日-10月31日)。各单位对照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内容,列出清单,逐条逐项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整改和落实,对拒不整改及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进和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反三违”专项整治与我系统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要建立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认真落实责任,严格消除隐患。

(三)明确责任,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按照监管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执法,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停工关闭。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建立“四个清单”,在“反三违”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施。

各单位每周报送1次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每月报送1次安全生产“四个清单”情况,11月10日报送“反三违”专项整治总结。联系人:王天华,联系电话:2229260,

电子邮箱:zjjzlaqk@163.com

附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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