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质安科 时间:2021/08/06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住建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制订了全市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3


全市住建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坚决落实防控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长期防疫的思想准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

长:鲍瑞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建军   局党组成员、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俊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米晋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原明碧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申学勤二级调研员

        杨利民二级调研员

            程爱玲三级调研员

成员为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和各下属中心负责人。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建设

1.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

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

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2.强化参建各方疫情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牵头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挥、协调和保障等事项。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并提出建议。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要履行好监管责任。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房产科负责督促市房地产商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工作预案,精准有效科学防控,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建筑业管理科负责督促建筑业企业、混凝土企业、劳务企业、检测机构、监理企业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成立专门防控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人;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细化防控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加大人员全面排查力度,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体温测量、亮码通行。对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地区人员加强排查,并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加大公共区域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等工作,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对所有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戴口罩等措施。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容器,按要求正确处置。在发现员工身体异常应立即进行隔离,并联系医疗机构配合开展疫情防治。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企业应立即按要求向防疫及有关部门报送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防疫防控流程。做好消毒物品、防护口罩、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够及时保障企业内防疫物资应急需求。

(四)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配合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外地返程人员隔离、小区出入人员登记测温等制度,做好公共区域内消毒、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杜绝人员聚集等现象发生。配合社区、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做好各项防控和保障工作,确保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

二、迅速升级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迅速升级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辖区内单位对所有人员进行情况摸排统计,防疫工作相关情况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

  1. 7月16日以来,凡是去过郑州、南京市地区的人员,要立即向项目所在地社区报备,并进行核酸检测。重点查验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郑州市来(返)晋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对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及不具备居家隔离观察条件

    的,一律劝返。

(二)7月16日以来自高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实施“14+4”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凡14天内自中风险地区来(返)晋人员实施“14+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地市低风险区来(返)晋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全部纳入社区管理,实施“7+2”单独隔离健康监测,监测期间,不得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全市建筑工地一律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入口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等准入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制度等规定。

三、落细落实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要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卡)。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人员的防控,对来自境外的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要对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提高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全面梳理本项目、本企业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接种证明凭证可在支付宝健康码、健康山西公众号、三晋通等平台查询),对于未接种第二剂疫苗、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立即督促其就近到接种点接种第二剂疫苗。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对所管辖项目疫苗接种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做到“应接尽接、应接早接、尽快接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不得聘用无接种禁忌症未接种第二剂疫苗的人员,对违规项目,一律予以停工处理。按照以下要求具体办理。

(一)所有项目必须做到“七有”

1、有机构。有疫情联防联控方案,建立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设置疫情防控专职人员;

2、有物资。有满足项目2周以上需求的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3、有记录。有施工现场全面消杀的防疫记录;

4、有签书。有全部进场人员签写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排查情况告知书;

5、有封闭。有连续全封闭的施工现场围档,未经组织机构批准不得随意外出。

6、有隔离。根据返岗人员数量,在施工现场或其他指定地方设置满足隔离需要的隔离区,并按照防疫部门要求的天数进行隔离。

7、有培训。对返岗人员进行防疫知识非人员集聚性培训,并在实名制通道设置防疫防控知识固定宣传栏。

)所有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十必须”

1、必须按省、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对相关人员实施规定天数的隔离观察;

2、必须对上岗人员健康情况和行踪轨迹进行检测记录,体温检测每天不少于两次;

3、必须全程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开展施工作业;

4、必须划定施工班组活动界线,严禁串岗走动;

5、必须采取分餐和错时用餐,餐具要及时进行消杀;

6、必须明确防疫专职人员,对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闸机、升降机轿厢等重点区域定时通风、消毒;

7、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8、必须及时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疑似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9、必须对已有确诊病例的工地予以停工,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防疫部门规定天数的隔离观察,并第一时间封锁施工现场;

10、必须严格执行当地防疫指挥部做出的防疫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地密接人员排查工作。

项目工地信息化管理“三到位”

1、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考勤到位;

2、施工现场人员健康档案,排查登记和公共空间消杀记录到位;

3、劳务人员工资,通过银行专户按月足额代发到位。

项目现场人员管理“三严禁”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使用人员防疫情况不明的临时工人员;

2、严禁随意离开作业区或生活区外出活动;

3、严禁人员聚集从事非施工作业活动。

四、有效处置突发状况

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按规定设置疫情隔离观察场所。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遇到突发情况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到位、检查到位、措施

到位。

加强督查问责

市局将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疫情防控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执行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督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沁水县

组长:郭建军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公建中心主任

员:市公建中心

第二组:城区

组长:王俊红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建管科、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第三组:开发区

组长:米晋斌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安委办  市工程质量标准事务中心

第四组:阳城县

组长:张海忠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局房产科、市住房事业服务中心

第五组:高平市

组长:原明碧市住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员:局村镇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第六组:泽州县

组长:申学勤市住建局二级调研员

员:城建科

第七组:陵川县

组长:程爱玲市住建局三级调研员    

员:前期办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各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督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送局安委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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