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质量安全科 时间:2020/02/14

晋市建质字〔202013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和《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安委办202010)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3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和《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市安委办202010)要求,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抓好企业复产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通过“反三违”专项整治,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和促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整治时间:2月20日至8月20日。

整治范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所有企业,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突出建筑施工。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内容

    l.“违章指挥”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2)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3)多工种、多层次同时作业,现场无人指挥和监护,制定安全措施;(4)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未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上岗;(5)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6)指令员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7)在检维修活动时,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8)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9)下达停业通知后,仍继续组织作业等行为;(l0)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11)其他违章指挥的现象。

    2.“违章作业”现象主要包括:(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冒险进入危险场所;(3)攀、坐不安全位置;(4)机械设备运转时违规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5)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6)机动车辆不按规定载货、载人,带病出车等行为;(7)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8)其他违章作业的现象。

3.“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主要包括:(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

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不按要求请假等;(2)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3)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4)不遵守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纪律及其他规则等行为;(5)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6)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二)惩戒措施

1.“违章指挥”惩戒措施:对发现1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车间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停职培训、罚款的惩戒措施;对发现2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要采取调离岗位、免职的惩戒措施;对发现3次以上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扣发年薪直至辞退的惩戒措施。

2.“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惩戒措施:对发现1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惩戒措施;对发现2次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要采取罚款、停班培训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惩戒措施;对发现3次以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要予以辞退。各单位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套制定相应的惩戒措施,明确对班组长、分管负责人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专项整治阶段安排

此次为期6个月的“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20日-3月20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反三违”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具体“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建筑施工企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特别是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的“反三违”检查频次以及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和处罚具体措施。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3月15日前将“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报市住建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321日一810日):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建筑施工复工时期,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建立台账,进行分类汇总,列出“三违”清单。并要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要对照惩戒措施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拒不整改及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查处。市局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811日至820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三违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和促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明确时间步骤,细化内容要求,强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与“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对“三违”行为的具体惩戒措施,要明确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以及一线员工,决不能只有目标,没有措施;只有安排,没有结果。要坚持上下同步,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同步展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反三违”的一系列措施逐步研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反三违”工作持续开展,严防各类“三违”现象发生。

(三)强化检查,抓好安全监管。各级各单位要突出重点,以对“三违”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力求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停工停产;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在“反三违”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

    (四)统筹兼顾,推进年度工作。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将开展三违”专项整治与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开展预防建筑施工模架支撑和土方(隧道)开挖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相结合,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底前报送本月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反三违”惩戒表,8月15日前报“反三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人:王天华

联系电话:2229260

电子邮箱:zjjzlaqk@163.com

附表:1.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整治检查表

2. “三违”人员惩戒信息表

附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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