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质安科 时间:2019/12/06

晋市建2019179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局属有关科室和单位

    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晋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8日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11月22日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行业部门督导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11月28日起。

   检查范围:全市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

   三、检查及整治主要内容

  (一)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的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情况;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管理和带班值守情况;严格监管执法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农房建设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及农房建设监管技术服务情况等。

   (二)住建领域有关责任主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及有关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安管人员及安全费用投入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措施落实情况;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执行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情况等。

   (三)住建领域主要行业安全检查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危大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深基坑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山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企业执行作业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2、既有房屋建筑:重点对城市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以及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等进行排查治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电梯特种设备等是否年检并定期维修保养;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是否规范;消防控制室、监控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等是否齐全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小区配电房、强弱电井等管理是否规范;防汛应急管理情况。

    3、农村住房建设:督导各农房建设牵头单位和乡人民政府重点排查在建的脱贫攻坚集中安置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抽查各类自建农房,主要检查抗震构造措施落实情况,两层及以上在建农房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情况;新建成的农房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改扩建影响结构安全情况;影响农房安全的其他重要情况(如地基、地质灾害隐患等);乡(镇)建房管理人员及建筑工匠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实施方案1130日前,要下发到辖区内所有部门和企业。各单位实施方案和部署情况,于122日前报送安委办。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各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

   (三)强化督查、巩固提高级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于1223日前将总结报送市局安委办。与此同时,大检查工作开展后县(市、区)住建部门局属各单位10天向市安委办报送进展情况,市安委办将随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在全市住建系统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局成立以郭明太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局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组,各单位也要成立大检查领导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组织,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督查;亲自协调,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亲自督办,研究解决重大隐患和问题。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所有排查、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四个清单”,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彻底治理。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绝不拖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问效、闭环管理,绝不遗漏。

   (三)严格督导督查。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部门要对所辖单位(企业)全面检查,要把督导督查贯穿全过程,采取明查暗访、突查夜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查各单位工作方案、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整改措施等是否到位。

   (四)严肃追责问责。要认真落实部门检查执法、企业自查自改责任。要做到“五个一批”,即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领导。各单位每次上报市安委办的工作情况,都要有具体的数字和典型案例。通过严格问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企业  

   联系电话:2229260(兼传真)

   邮   箱:zjjzlaq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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