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周边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质安科 时间:2020/06/19

晋市建质字〔2020〕127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环保建设部,市建筑安全事务中心、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优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周边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特别是学校周边200米范围的建筑施工工地,根据《晋城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挡

围挡采用瓦灰色定型化的金属板材,设置金属立柱,底端设置防溢座;围挡要稳固牢靠完整、清洁,防止倒塌;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米;围挡外侧面必须有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二、封闭管理

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要落实门禁系统、人脸识别、打卡等制度,除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工地。

三、降尘措施

施工工地现场应定期洒水降尘,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路面铣刨、石材切割要喷淋抑尘,防止污染学校,影响师生健康。

四、噪声

在学校周边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应选用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对强噪声设备要错时施工,早上6时至晚上9时不得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五、环境卫生

围挡外卫生要有专人清扫和全天保洁,不得出现卫生死角,不得影响师生上学环境,确保场内场外整治干净。

六、市政公用设施

学校周边道路、排水井盖和道路两侧路灯以及校园人行天桥等公共设施要定期检查和维修,要建立台账,确保设施安全运营。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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